一、负责执法宣传,做好土地、矿产资源和农村建房的日常动态巡查,监督检查土地、矿产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。
二、负责土地、矿产资源的日常管理、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、监督和承办农村宅基地的审核、报批工作。负责用地管理中的登记、统计、上报工作,负责地籍变更调查外业工作。
三、负责对土地使用用途变更及建设用地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,对已批准的用地做好日常巡查。
四、协助做好国家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有关报批手续的初审工作。
五、配合辖区街乡镇场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、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。
六、做好土地、矿产资源的信访接待工作,及时调处土地、矿产权属纠纷,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信访案件。
七、参与土地、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,定期统计上报土地、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现、制止、查处情况。
八、负责文件办理、档案管理,起草工作文稿,做好会务、财务、统计和报表工作,完成所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